项目编号:2024C0015
仪征市中医院就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遴选。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代理机构(社会代理机构)参与遴选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项目名称:仪征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
2服务期:自合同签订后3年。
3.1为保障院里采购与招标工作需要,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:
第一包:50万(含)以上货物、服务类(医疗设备、信息化软硬件等项目);
第二包:工程类及50万(不含)以下货物、服务类。
3.2遴选数量:
第一包≤4家
第二包≤5家
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分包参与遴选,可兼投兼中。
3.3响应报价说明与最高限价:
3.4.1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高限额:按国家计委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标准的 90% ,否则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。
“国家计委计价格[2002]1980号”收费标准:
中标金额 |
货物项目 |
服务项目 |
工程项目 |
100万元以下 |
1.5% |
1.5% |
1.0% |
100-500万元 |
1.1% |
0.8% |
0.7% |
500-1000万元 |
0.8% |
0.45% |
0.55% |
… |
… |
… |
… |
供应商按照响应分包分别报出统一的代理服务费百分比,即按国家计委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的百分之多少收取服务费。(如某供应商报的代理服务费是80%,则项目收费为:按国家计委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乘以80%)。
3.4.2 单个委托项目保底服务费: 3500 元。(若单个委托项目的代理费,依据投标人报价测算后的金额低于保底服务费的,投标人以保底服务费金额收取)
3.5采购文件工本费限价:货物与服务项目不高于500元;工程项目不高于300元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质与资格要求
第一包(50万以上货物、服务类):
①供应商须在“仪征市政府采购网”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。(须提供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
②供应商须在南京市、扬州市、仪征市城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。(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
③不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本分包的磋商,成交供应商不得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的代理业务。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,加盖公章)
④提供2021年至今,100万以上的医疗设备、信息化软硬件货物服务类业绩5份以上。
第二包(工程类及50万以下货物、服务类):
①供应商须在“仪征市政府采购网”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。(须提供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
②供应商须在“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”公布的工程代理机构名录中。(须提供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
③供应商须在南京市、扬州市、仪征市城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。(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(须提供固定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,加盖公章)
④若供应商安排其分支机构承接受托本分包代理业务的,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。(须提供授权书,加盖总公司公章)
5提供上2021年至今,20万以上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业绩5份以上。
(三)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
(四)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1.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;
2.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3.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信用江苏”网站(http://credit.jiangsu.gov.cn)或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-jiangsu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。
(五)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。
三、报名要求
1.报名要求:1、提供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(原件备查)并加盖公章;2、按遴选文件要求(附件1、2);以上装订成册打印3份并盖章原件快递(地址:仪征市沿山河东路899号住院楼4楼)、同时PDF扫描文件一份(发邮箱yzzyy2019@163.com),文件封面应包含参选机构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,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。
2.报名时间: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日上午10点前
3.报名联系:王鹏洲 电话:152-5253-0258
地址:仪征市沿山河东路899号,邮编:211400
附件1采购需求.doc 附件2遴选文件.doc
仪征市中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科
2024年6月27 日 |